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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心理行为场地建设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心理行为场地建设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心理行为场地建设
项目编号:2023-JLJZCE-G1005(GXTC-A1-23510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
心理行为场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JLJZCE-G1005(GXTC-A1-23510103)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部委托,现对“心理行为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心理行为场地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LJZCE-G1005(GXTC-A1-23510103)
三、项目概况:
3.1建设规模:心理行为场地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3最高投标限价:63.459236万元(大写:陆拾叁万肆仟伍佰玖拾贰元叁角陆分)
3.4计划工期:工期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3.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6质量标准: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相关证书及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5、财务要求:(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内容。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8日,每日上午09:30至13: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3)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4)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4);
(5)投标人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截图;
注: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5.4获取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获取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列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获取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获取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xxj_sun@163.com。
5.5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4日16时00分,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上发布。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号码:0991-2329136
电子邮箱:gxxj_sun@163.com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冯祖权 
办公电话:13399925045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6: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3.459236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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