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某围栏建设工程(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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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辽宁 | 城市 | 沈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北山某围栏建设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北山某围栏建设工程(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0803-G1005 代理机构编号:ZKGS-ZB-20230045
项目名称:北山某围栏建设工程(三次)
预算金额:23.02727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2727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北山某围栏建设工程(三次)
2.项目编号:2023-JL0803-G1005
代理机构编号:ZKGS-ZB-20230045
3.工程特征:围栏建设230米(含钢围栏网660m²、毛石混凝土基座32 m³、地梁17 m³)。
4.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30,272.71元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围栏建设、挖装运土石方、水沟闸门3.6m³(现浇混凝土)、砖砌矮墙隔断等工程。
7.1.围栏建设230米(含钢围栏网660m²、毛石混凝土基座32 m³、地梁17 m³);
7.2.挖装运土石方1000 m³;
7.3.水沟闸门3.6m³(现浇混凝土);
7.4.砖砌矮墙隔断9.6 m³;
7.5.双开大门(一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5.供应商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6.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7.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10.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方式: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二)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报名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3.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C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E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F企业资质证书;G安全生产许可证;H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会在收到标书款后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kgslngs@163.com。
开户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1249 0595 4110 40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2.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北山某围栏建设工程(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0803-G1005 代理机构编号:ZKGS-ZB-20230045
项目名称:北山某围栏建设工程(三次)
预算金额:23.02727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2727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北山某围栏建设工程(三次)
2.项目编号:2023-JL0803-G1005
代理机构编号:ZKGS-ZB-20230045
3.工程特征:围栏建设230米(含钢围栏网660m²、毛石混凝土基座32 m³、地梁17 m³)。
4.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30,272.71元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围栏建设、挖装运土石方、水沟闸门3.6m³(现浇混凝土)、砖砌矮墙隔断等工程。
7.1.围栏建设230米(含钢围栏网660m²、毛石混凝土基座32 m³、地梁17 m³);
7.2.挖装运土石方1000 m³;
7.3.水沟闸门3.6m³(现浇混凝土);
7.4.砖砌矮墙隔断9.6 m³;
7.5.双开大门(一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5.供应商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6.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7.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10.为建立对投标供应商管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www.plap.mil.cn),未完成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方式: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二)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报名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3.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C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E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F企业资质证书;G安全生产许可证;H项目经理专业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会在收到标书款后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kgslngs@163.com。
开户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1249 0595 4110 40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2.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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