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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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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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101]FJGC[DY]202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部办公区6号楼11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07-18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07-21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07-25 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07-25 15: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7、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101]FJGC[DY]202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部办公区6号楼11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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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6010000-新闻服务 |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1.挂牌设立“应急宣传融媒体记者站”,统筹各类宣传资源; 2.成立含总监、主管、内容策划、采编、摄影摄像、美编、技术等在内的专项服务团队,并派人专职服务(1名采编不定期驻点:合作期前1个月,工作日全勤驻点,1个月后,每周灵活安排2个工作日驻点;如遇重大节点、活动等情况加派); 3.全年重点新闻、重大节点、重要项目可申请文字及摄影记者派工(全年派工不超过12次,含6次新闻视频采集编发); 4.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代运营(每周3推); 5.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官方微博代运营及时更新; 6.参与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抖音号、视频号内容策划及发布工作(视频号及抖音号一周2次更新); 7.配合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完成应急简报; 8.配合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完成官网日常更新工作; 9.全年生成3-5主题策划宣传; 10.全年策划制作2个3—5分钟专题短视频。 | 5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07-18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07-21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07-25 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07-25 15: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7、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