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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南昌路(牡丹广场~丽春路)微改造工程-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3-140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南昌路(牡丹广场~丽春路)微改造工程-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直政采磋商(2023)0391号 本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河南省泰贸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B-15号楼二楼201室 2,561,886.95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南昌路(牡丹广场~丽春路)微改造工程-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本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20日历天 董小凤 豫141201820190507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洁、吴苏阳、刘都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洛财购【2019】3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2,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和投诉事项,质疑形式及材料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全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文件.pdf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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