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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功能室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功能室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3-ZC-006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功能室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2070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2070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Y-2023-ZC-006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功能室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元
最高限价 (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元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 20个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 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
 
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 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 结果为准;(4) 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 (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建,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1 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 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7-27 09:00 (北京时间)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吴忠市利华街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07-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华街4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 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 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 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任华             电话:18995348191
代理机构 (如有):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07 月 16日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 20个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 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
 
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 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 结果为准;(4) 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 (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建,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工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 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 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 结果为准;(4) 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 (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建,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6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下载
方式:网络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南街4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四幼儿园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上桥社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鑫百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华南街448号             
联系方式:任华18995348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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