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凤德岭村凤翔路、凤凰路外立面翻新改造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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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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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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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凤岗镇凤德岭村凤翔路、凤凰路外立面翻新改造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GDDX-2023-14)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一、招标条件本凤岗镇凤德岭村凤翔路、凤凰路外立面翻新改造项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镇拨款补助 60%,凤岗镇凤德岭股份经济联合社支付 40%,招标人为东莞市凤岗镇凤德岭股份经济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凤岗镇凤德岭村凤翔路、凤凰路外立面翻新改造项目工程,预算金额为:3,797,697.23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岗镇凤德岭村凤翔路、凤凰路外立面翻新改造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岗镇凤德岭村凤翔路、凤凰路外立面翻新改造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自拟)。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