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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体育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体育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工程规模: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体育馆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的施工,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9 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0月开始至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7月20日--7月26日17点(节假日不休)。
2.发放地点: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报名(地址: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招标文件价格:300元。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15:00 时。
2.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22号2号楼712室对面会议室。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亭湖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打入黑名单;
2.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实验学校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光伏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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