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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代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223
二、项目名称: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代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北路33号领航中心7楼 59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负责采购人所涉所有法律问题咨询、 解答、研判及参加重要工作会议等。 负责采购人所涉所有法律问题咨询、 解答、研判及参加重要工作会议等(1)具体负责办理的律师应当自收到案卷材料后全面收集相关案件材料以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代理思路。 (2)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相关情况,对于有败诉风险的案件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示诉讼、执行等风险,并提出诉讼风险解决方案。 (3)案件审结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分析总结案件,形成案件审结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及时整理卷宗,制作成完备的案件纸质卷宗以及完备的电子卷宗后向采购人移交。 (4)在法定期限之内将诉讼的相关文书或材料递交法院。 (5)参与采购人就案涉纠纷事宜的协商、谈判、和解等非诉争议解决程序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负责采购人所涉所有法律问题咨询、解答、研判及参加重要工作会议等。(1)具体负责办理的律师应当自收到案卷材料后全面收集相关案件材料以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代理思路。 (2)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相关情况,对于有败诉风险的案件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示诉讼、执行等风险,并提出诉讼风险解决方案。 (3)案件审结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分析总结案件,形成案件审结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及时整理卷宗,制作成完备的案件纸质卷宗以及完备的电子卷宗后向采购人移交。 (4)在法定期限之内将诉讼的相关文书或材料递交法院。 (5)参与采购人就案涉纠纷事宜的协商、谈判、和解等非诉争议解决程序等。 80,000.00
1-2 法律服务 行政诉讼代理服务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人参与 指定案件的行政复议、本诉、反诉、 仲裁、公益诉讼等全部诉讼过程并 办理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因采购人 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律师代理的其他 行政案件。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人参与 指定案件的行政复议、本诉、反诉、 仲裁、公益诉讼等全部诉讼过程并 办理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因采购人 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律师代理的其他 行政案件。(1)具体负责办理的律师应当自收到案卷材料后全面收集相关案件材料以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代理思路。 (2)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相关情况,对于有败诉风险的案件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示诉讼、执行等风险,并提出诉讼风险解决方案。 (3)案件审结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分析总结案件,形成案件审结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及时整理卷宗,制作成完备的案件纸质卷宗以及完备的电子卷宗后向采购人移交。 (4)在法定期限之内将诉讼的相关文书或材料递交法院。 (5)参与采购人就案涉纠纷事宜的协商、谈判、和解等非诉争议解决程序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人参与 指定案件的行政复议、本诉、反诉、 仲裁、公益诉讼等全部诉讼过程并 办理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因采购人 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律师代理的其他 行政案件。(1)具体负责办理的律师应当自收到案卷材料后全面收集相关案件材料以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代理思路。 (2)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相关情况,对于有败诉风险的案件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示诉讼、执行等风险,并提出诉讼风险解决方案。 (3)案件审结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分析总结案件,形成案件审结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及时整理卷宗,制作成完备的案件纸质卷宗以及完备的电子卷宗后向采购人移交。 (4)在法定期限之内将诉讼的相关文书或材料递交法院。 (5)参与采购人就案涉纠纷事宜的协商、谈判、和解等非诉争议解决程序等。 51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峥嵘、金川(采购人代表)、龙京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大:伍仟元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8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70023210200003598[2023]00370;
2、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绵阳市财政局,联系人:邓雪,联系电话:0816-2222023。联系地址:绵阳市安昌路35号。
3、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处不能填写百分比,本项目分项折扣率分别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00%,行政诉讼代理服务 90%。
4、为采购人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收取费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集中办公区6号楼B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5号SOHO商务港2楼20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9日
相关附件: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代理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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