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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州市黄埔区红山消防站营房重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消防站营房重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3-3926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红山消防站营房重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预算金额:11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拟用地面积为7279.03㎡,项目总建筑面积9255.62㎡,其中新建消防中队营房建筑面积4348.04㎡,新建消防训练基地建筑面积2905.07㎡,新增地下车库1815.55㎡。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消防中队营房、消防训练基地、地下车库。
2、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约15个月(从下达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补充事宜”第3点“投标人合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第1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报名时间以交易中心为准:2023年7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8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2.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见招标公告(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2.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3.投标人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⑤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阳西路2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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