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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功能配套设施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8 23:59
招标项目名称: 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功能配套设施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5ab79845-2975-42ef-95c2-879ffa7491b4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5ab79845-2975-42ef-95c2-879ffa7491b4
建设规模: 加油站充电综合服务区1500㎡,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房、便利店、服务用房、卫生间、油罐区等。5ab79845-2975-42ef-95c2-879ffa7491b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24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6125457
备注:
建设单位: 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13649617665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589001001
标段名称: 弥勒市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功能配套设施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14 09:00
开标地点: 弥勒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包含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及后续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3)所有工程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①~②具备其一即可)。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①~②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业绩要求: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合同金额在17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加油站或油库设计;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合同金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加油站新建工程或加油站改造工程或油库改造工程;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14 09:00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3-07-21 16:17:12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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