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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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各镇(办)、电源产业开发区、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将不定期开展2022年度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除小额零星采购外,对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时间安排
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局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当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自查清理情况说明报送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邮箱地址:myqzfcg@126.com,联系电话:0373-3069571。
财政监管部门根据采购人自查清理情况开展重点核查,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本次清理工作中设立“三库”举报邮箱(邮箱地址:myqzfcg@126.com),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立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
今后,我区将通过不定期抽查方式持续巩固“三库”清理成果,建立长效反馈机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