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榄山村史馆建设工程(第五次)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 榄山村史馆建设工程(第五次) 施工单位,现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榄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进行公开询价,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榄山村史馆建设工程(第五次)
(二)项目内容:本工程建筑面积为528.5平方米,其中首层面积为217平方米,夹层面积为94.5平方米,二层面积217平方米。室外楼梯2条。图纸所包含的建筑基础工程和临时设施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本项目室外楼梯2#不需要建设,施工图中凡涉及室外楼梯2#施工图纸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详细见“取消室外楼梯2#需调整的图纸内容”)。
(三)建设地点:榄山村新村北门的空地
二、招标范围
(一)服务范围:施工总承包。
(二)施工工期:施工总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最高报价限价:¥91894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捌仟玖佰肆拾元整)。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措施、包文明施工、包赶工、包机械进退场费、包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包通过综合验收、包规费税金、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一切费用等总价包干。
(二)质量标准:合格。
(三)保修期限:1年。
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报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三)报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五)报价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六)报价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报价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报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八)逾期获取询价文件及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五、投标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2)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3)若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该项目放弃中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下一次的投标。
(4)如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中标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转账,报价人需在投标截止前转入以下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头街道办事处
账  号:00581084000000066
收款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江支行
附加信息:XX项目投标保证金
2. 合同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保证金。在完成基础(包括倒平地面、扩大基础等)可向招标人申请退回15万元合同保证金,剩下的5万合同保证金待工程验收,中标人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承包工作且承担约定责任的,视为验收合格,招标人于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3.最高报价限价:¥918940.00元。
4.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
5.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询价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查);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询价文件的获取: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环山路2号704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4)询价文件的获取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2.询价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价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7月22日,发布询价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7月28日,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30分;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10时00分。
3、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景观大道南23号主楼负一楼沙头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竞投室。
注:递交报价文件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逾期恕不受理。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中标通知书的交付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预算评审费¥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由中标单位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及预算评审单位。本工程的结算评审费¥47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由中标单位在出具预算评审确认表后一次性支付给结算评审单位。
九、招标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招标人因故取消或中止招标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公告、修改及补充在招标代理网站(网址:http://www.gzgxgw.com/)、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http://nclqyj.panyu.gd.cn:8026)发布。
十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榄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公告及询价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榄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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