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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餐饮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评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YZCG-DLG2023056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餐饮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餐饮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
2、项目编号:YZCG-DLG2023056;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4、开标日期:2023年07月20日上午8时30分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资格审查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8、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服务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年)
1
郑州亿客莱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2
河南中味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3
深圳市万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4
河南美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5
河南志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
6
禹州市裕生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7
许昌辛格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8
江苏鲜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9
河南国都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10
河南省千喜鹤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满足采购人要求
1

 
三、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
郑州亿客莱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河南美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
河南志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4
禹州市裕生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
许昌辛格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
江苏鲜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7
河南国都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
河南省千喜鹤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
1
河南中味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
2
深圳市万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提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详细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序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1
郑州亿客莱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禹州市裕生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
许昌辛格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
河南国都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
1
河南美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二、采购清单(八)装修及设备配置要求4.大厅装修要求提供大厅装修详细的投入明细、效果图
2
河南志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二、采购清单(四)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5年类似食堂管理(含五年)以上管理经营证明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
江苏鲜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二、采购清单(四)人员要求,提供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5年类似食堂管理(含五年)以上管理经营证明材料,团队人员未提供健康证和合同
4
河南省千喜鹤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二、采购清单(四)人员要求,足额配备团队人员;团队人员未提供健康证

8家供应商硬件特征码均无异常。
(二)综合比较与评价
供应商名称
禹州市裕生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评审因素
价格分值:1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60分
合计100分
评委1
10
30
36
76
评委2
10
30
56
96
评委3
10
30
52
92
评委4
10
30
38
78
评委5
10
30
52
92
平均分
86.80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

2、投标文件填报企业业绩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禹州市第一高级中学餐厅托管项目、餐厅托管及经营
2.禹州市夏都学校食堂托管项目、食堂托管及经营3.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4.禹州市第四实验学校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5.禹州市职业中专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3、投标文件填报其他相关证书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ACCP认证证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供应商名称
郑州亿客莱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评审因素
价格分值:1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60分
合计100分
评委1
10
30
34
74
评委2
10
30
52
92
评委3
10
30
44
84
评委4
10
30
36
76
评委5
10
30
48
88
平均分
82.80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无
2、投标文件填报企业业绩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郑州财经学院餐厅委托协议 2.信阳学院食堂经营合同 3.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食堂面向社会公开征招委托管理经营餐饮企业 4.河南化工技师学院 5.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餐厅项目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3、投标文件填报其他相关证书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ACCP认证证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供应商名称
河南国都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评审因素
价格分值:1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60分
合计100分
评委1
10
30
30
70
评委2
10
30
48
88
评委3
10
30
44
84
评委4
10
30
36
76
评委5
10
30
44
84
平均分
80.4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

2、投标文件填报企业业绩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河南科技大学食堂合作经营项目、堂合作经营 2.河南科技大学食堂合作经营项目、堂合作经营 3.郑州市二七区郑师附属人和学校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学生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4.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灵寿新校区食堂承包项目、食堂承包 5.平原示范区滨湖小学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食堂承包经营 6.中共许昌市建安区委党校餐厅承包项目、餐厅承包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3、投标文件填报其他相关证书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ACCP认证证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 无
供应商名称
许昌辛格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评审因素
价格分值:1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60分
合计100分
评委1
10
30
28
68
评委2
10
30
36
76
评委3
10
30
44
84
评委4
10
30
34
74
评委5
10
30
40
80
平均分
76.4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无
2、投标文件填报企业业绩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许昌市第八中学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2.魏都中学(附小学部)学生食堂 委托管理项目 3.许昌北方电子科技学校餐厅承包
项目 4.许昌市东城区 高级中学餐厅管理承包项目 5.许昌市建安医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3、投标文件填报其他相关证书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ACCP认证证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三)最终得分及排序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最终得分
企业类型
排序
1
禹州市裕生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6.80
小型
1
2
郑州亿客莱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2.80
小型
2
3
河南国都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0.40
小型
3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禹州市裕生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禹州市钧台办事处许昌陶瓷职业学院院内
联系人:刘九申       
联系方式::13707603638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郑州亿客莱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天河路36号郑州财经学院美汇街 48 号
联系人:吕华     
联系方式:1513867711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国都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万邦物流城调味品市场A32区303/303A308/309 号
联系人:娄长永     
联系方式::13838595925
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七、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否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禹州市药城路北段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禹州市禹王广场东门F6-327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监督审计股
联系电话:0374-888009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监督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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