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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桥东、西两侧服务区租赁权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马桥东、西两侧服务区租赁权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新马桥服务区房屋拍租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蚌埠拍卖有限公司以网络拍卖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屋:
省道101蚌埠至固镇段一级公路东、西两侧新马桥服务区用房,建筑面积共约2858㎡,起拍价:39.7万元/年,租期5年。
一、资格条件:无。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需利用标的房屋从事以下项目:(1)综合楼(单侧占地1185㎡)需包括餐饮(快餐、中餐、小吃、特色餐饮等)、超市(大众商品、日常百货、地方特产、卷烟、水果、音像书刊等)、住宿;(2)机修间(单侧占地244㎡)需包括车辆、机械维修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承租人还可利用房屋经营其他合法项目,但不得经营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委托人认为不适合在服务区经营的项目。
2、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等。
3、承租人未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见附件2)。
上述情形,以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及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为准。
4、第一年租金按成交年租金缴纳,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再递增2%,以此类推。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17:00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
四、网络拍卖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3年7月11日9:00 至2023年7月11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元/次。
五、拍卖保证金:3.9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7:00。
户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13539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咨询电话:0552-2055940 看样电话:18055269659
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2056390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八、《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2/20211130/9c240f75-02d2-48a2-a214-e5d381ceb952.html查看
九、《网络报价须知》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190531/731c7774-63ec-4912-976a-600c44c7e046.html查看
  十、《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https://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221017/a1bcc63b-f443-4ca1-8050-b69107efc41f.html查看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新马桥服务区房屋拍租标的说明及拍卖须知  
标的说明:
一、出租人:蚌埠市蚌固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二、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省道101蚌埠至固镇段一级公路东、西两侧新马桥服务区用房,建筑面积共约2858㎡,东、西两侧服务区功能相同、房屋布局相同、面积相同,面积均为1429㎡(综合楼1185㎡、机修间244㎡),起拍价:39.7万元/年,租期5年。
东侧服务区的机修间目前处于临时租赁的状态,不存在优先承租权,承租人自行与机修间协商房屋使用事宜,协商不成的由出租人负责清场。
三、瑕疵告知
1、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转让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租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租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竞租人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拍卖,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租赁年限:5年。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先缴租金后使用。
承租条件:
1、承租人需利用标的房屋从事以下项目:(1)综合楼(单侧占地1185㎡)需包括餐饮(快餐、中餐、小吃、特色餐饮等)、超市(大众商品、日常百货、地方特产、卷烟、水果、音像书刊等)、住宿;(2)机修间(单侧占地244㎡)需包括车辆、机械维修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承租人还可利用房屋经营其他合法项目,但不得经营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委托人认为不适合在服务区经营的项目。
2、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等。
3、承租人未被人民法院等部门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见附件2)。
上述情形,以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及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为准。
4、第一年租金按成交年租金缴纳,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再递增2%,以此类推。
拍卖须知:
一、竞租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竞租人自备电脑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参与竞买的自然人请选择自然人登录,参与竞买法人单位请用CA登录。
二、报名资料
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自然人:身份证、竞租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附件2)。
2、法人及其他组织:竞租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附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买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竞买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拍卖保证金:3.9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7:00。
户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13539
1、竞租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省市场主体库认证及报名登记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两处账户应填写一致),向出租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拍卖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人须确保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拍卖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拍卖保证金在缴清首次租金、拍卖佣金后,自动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承租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
五、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2、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成交公示期止后3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附件3),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首次租金、拍卖佣金支付到代理机构账户(收到拍卖佣金后由代理机构开具佣金发票),履约保证金由出租人开具一般收据,租金由出租人开具发票。
下期租金应在租金结算日到期前30日前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以承租人租金到达出租人指定账户为准)。收到租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
七、关于房屋交付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以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2、出租人承担房屋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前期出租人对房屋已预交部分水电费用,双方在移交时核定结清。
八、关于经营管理
1、承租人利用房屋的外墙设置广告、招牌等,须将方案经相关执法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设置的广告、招牌必须用于自身经营。禁止私自在住宅楼的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
2、承租人承担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电量增容、气、热、通信、网络及“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3、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应经过出租人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承租人按照向出租人提交的装修方案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须遵守蚌埠市相关部门规定施工,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原房屋整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及周边建设其他建筑物。装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正式营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交相关验收合格证明。
九、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返还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房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租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租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6685878@qq.com邮箱
2、出租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租人具有约束力。竞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竞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一、异议期及方式
竞租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出租人提出,异议须在延时报价开始时间3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邮箱:306685878@qq.com
联系电话:18055269659
十二、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租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出租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拍卖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拍卖佣金,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追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承租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次租金、拍卖佣金的。
(5)承租人虚假承诺存在承诺书(附件2)中的情形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的;
(4)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5)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整理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赁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的;
(7)承租人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十四、拍卖佣金
承租人需向蚌埠拍卖有限公司支付年度成交租金10%的拍卖佣金。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蚌埠市蚌固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蚌埠拍卖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省道101蚌埠至固镇段一级公路东、西两侧新马桥服务区用房拍租项目(BB2023CQP072)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3年  月  日
附件二:
竞租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提报名登记前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3、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为准。
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
 
上述陈述的事实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认可并接受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结果。
竞  租 人:(法人单位盖单位公章,个人参与的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签字或个人印鉴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合同
蚌固一级路公路开发有限公司101省道
新马桥服务区租赁合同
 
甲方:蚌埠市蚌固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充分发挥蚌固一级公路新马桥服务区的功能,提升服务区的整体形象,更好地为过往司乘人员服务,甲方按照交通投资集团会议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乙方取得租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新马桥服务区相关的管理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及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项目与经营方式
1、甲方将位于S101一级公路固镇新马桥服务区两侧的综合楼及维修车间出租给乙方从事餐饮、超市、客房、汽车修理等经营项目。
2、在租赁期间,乙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并依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用工。
3、乙方应依法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乙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或政府所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不得将甲方许可的经营项目和服务区财产转包、分包、转租给他人经营;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第二条 资产的移交与返还
1、甲方定于2023年  月  日将新马桥服务区的餐饮、超市、客房、汽车维修经营场所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在经营使用上述资产期间,应承担经营区域内的日常设备(包括:电器设备、给排水设备)的维护、修工作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运行,维护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服务区在期满后15天内交付甲方,并确保服务区财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性和适用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指房屋硬装修、装饰等不动产部分)。厨房设备餐具、柜台、座椅板凳、空调等动产部分归乙方所有。逾期不搬离的,应当按照租期届满前租金标准的1.5倍支付占用费。乙方既不搬离也不经营的,甲方有权对租赁物内余物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占用费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同样按上述约定处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2023年  月  日 时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乙方取得租赁权。租金起算时间确定为2023年  月  日。承租期限为五年,即自2023年  月  日至2028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水电费支付方式
1、租金以乙方中标价(      万元整)为基数,第二年在首期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在第二年的基础上再递增2%,以此类推。
五年租赁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乙方按下列时间、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1)2023年  月底前支付第一年的租金   元整(¥        );
(2)2024年  月底前支付第二年的租金,计     元整(¥        );
(3)2025年  月底前支付第三年的租金,计     元整(¥        );
(4)2026年  月底前支付第四年的租金,计    元整(¥        );
(5)2027年  月底前支付第五年的租金,计    元整(¥        )。
乙方应当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甲方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用水用电,按表计算。其中电费单价根据当地电力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水费的单价按照当地供水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上述费用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缴费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支付甲方。
4、甲方负责服务区内公共区域(广场、公厕)的照明、绿化、监控、水电等物业管理及费用支出。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交纳伍万元(¥50000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收款方为蚌埠市蚌固一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账号为              ,开户银行为         支行。经甲乙双方约定,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违约的,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存在欠缴租金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可以扣收部分或者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扣收后10天内需补足保证金。否则,按照欠缴租金处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公路服务区有关管理规定,制定蚌埠市蚌固一级公路新马桥服务区的相关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检查制度;
2、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和本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随时查核乙方的经营行为;
3、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水电费及
其他各项费用;
4、对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以及施工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参与验收,乙方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对经验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组织整改;
5、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移交经营场所和资产的义务;
2、有偿向乙方提供经营用水、用电;
3、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接受经营、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和资产;
2、有权依照本合同和投标文件的约定,对经营项目自主经营;
3、租赁期满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4、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当地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像社会公众提供文明优质服务,维护服务区的文明窗口形象;
2、接受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服从、执行甲方有关新马桥服务区管理制度、文明服务、安全管理规范和检查制度;
3、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租赁费、水电费;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经营场所内或者经营场所外擅自添附、搭建建筑物或擅自使用服务区其他建筑物及场地;
5、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各类刑事、民事或行政处罚案件;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等;发生不文明服务等被投诉事件,应在发生事件后的第一时间内上报公安、安监部门的同时,通知甲方并在2天内及时出具书面报告;
6、乙方要服从辖区内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发生食品卫生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
(1)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甲方将不返还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7、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向甲方缴纳租金、水电费,甲方有权按欠款金额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足额缴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构成违约,并按租金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金。甲方视具体情况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未按本合同书的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构成违约,应当向乙方按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支付违约金;
4、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同时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时间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宣称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在2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时间有效证明文件,由甲乙双方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处理,视情况免除或部分免除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为解决纠纷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                    
联系人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确认上述地址适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甲方、法院等通知和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如因受送达人自身原因,出现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不准确、变更后未告知、本人或者指定代收人拒收等情形,导致有关通知和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投标文件、本合同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书面文件为准。
3、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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