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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服务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拟对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服务
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合同签订主体变更:甲方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
2.合同内容变更:2022年5月13日,我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2022年5月13日-2023年5月12日,合同金额279万元。按照采购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项目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本次续签合同服务期限为172天,即2023年5月13日-2023年10月31日,续签合同金额为131.48万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通知》要求,光明区司法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自2023年起独立建账核算,故使用中心部门预算支出的项目合同需以中心为主体进行签订。2022年5月,光明区司法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服务,并与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签订《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服务合同(2022.05.13-2023.05.12)》,合同到期后以光明区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进行续签。
2.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服务项目在采购阶段,应区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有关工作要求,因诉调对接岗位对法律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在法学专业和相关法律执业资格作明确要求基础上,提出对持社工执业证不作为资格条件的招标需求,故本项目调解社工未持证人员占多数。经梳理,项目现在岗30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7人,社会工作师2人,未持证21人,持证率30%。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4月28日区政府二届六次常务会议精神,光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入库在2023年按照新标准(一般领域16.3万元/人/年、特殊领域16.9万元/人/年)执行采购,到2023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
为落实《通知》相关要求,确保改革期间平稳、有序、健康过渡,结合供应商履约等实际情况,由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按照现有合同标准在可延续服务年限继续提供服务确有必要(按照采购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项目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我局改革过渡期建议为172天,即2023年5月13日-2023年10月31日。本次续签合同费用预算为131.48万元。计算明细:(186万元/年+93万/年元)×172/365天。其中与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所签订合同的金额为87.65万元(186万元/年×172/365天),与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所签订合同的金额为43.83万元(93万元/年×172/365天)。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07月22日至2023年07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德雅路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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