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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高智汇产业园公募REITs联合体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山西长高智汇产业园公募REITs联合体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受山西长高智汇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山西长高智汇科技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长高智汇产业园公募REITs联合体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山西长高智汇产业园公募REITs联合体服务机构项目
1.2招标编号:0632-2320FWGL1171
1.3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落实中央降杠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基 础设施投融资市场化及规范化健康发展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的原 则,加大对产业园公募REITs的探索,山西长高智汇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产业 园项目作为标的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选聘山西长高智汇产业园公募REITs项目的联合体,财务顾问(证券 公司)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须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为公 募REITs提供专项服务。
1.5计划服务时间:申报发行阶段联合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至公募REITs成功发 行之日止。
产品存续阶段公募基金管理人与专项计划管理人服务期限与基金设立期限一致。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 内;
2.2投标人应具备作为财务顾问、公募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的相关业务牌照或保荐业务资格:①财务顾问为中国境内合法经营,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中证券 期货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②公募基金管理人为中国境内合法经营,具备公募 基金管理资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③专项计划管理人与公 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为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2.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至少1个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
2.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 件信息”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 htm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监管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9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需具有成功发行或正在执行至少一项公募REITs项 目业绩(需要提供发售公告截图或合同复印件)。
2.10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2.10.1应满足上述2.1条款至2.9条款的资格要求;
2.10.2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机构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 议书格式及内容自拟;
2.10.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2.10.4本项目需由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作为本项目投标主 体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构成:公募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3.1.1携带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3.1.2将公告要求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每日0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3.3本项目仅接受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相关事宜,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办理。
联合体牵头 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扫描件仅 针对邮件形式获取文件):
3.3.1营业执照;
3.3.2授权委托书;
3.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4经办人身份证;
3.3.5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6其他: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发票开票信息等内容。
3.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9:00(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1145 2078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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