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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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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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18]第1号
因城市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2017-21、2017-33号宗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原土地登记。宗地范围东至人民医院,南至人民医院,西至人民医院,北至人民医院。请涉及以上宗地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七日内(二○一八年二月七日前),持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证书到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将依法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2018]第1号
因城市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2017-21、2017-33号宗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原土地登记。宗地范围东至人民医院,南至人民医院,西至人民医院,北至人民医院。请涉及以上宗地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七日内(二○一八年二月七日前),持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证书到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将依法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