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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业主名称:

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

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17-361030-01-01-007993


采购项目编码:

361030MB05936272307310853


项目规模:

投资额(¥219825802.33元)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50个自然日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预算


金额说明:

服务费用:送审金额的千分之1.2与核减金额的百分之1.4之和计取,但是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499000元。


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公开选取工程结算审核中介机构公告》。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3(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资质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拟对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公开选取一家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广昌县旴江镇小港村,规划面积约1216亩,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农业设施工程、水利工程以及村庄外立面整治等。该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竣工验收。该工程项目结算送审金额为219825802.33元。 二、本次公选摇号对造价咨询机构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能够运用科学、公允的造价咨询方法,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对所出具的审核结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4); 4、承诺响应服务条件; 5、服从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管理,按照《广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府办发〔2020〕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 6、造价工程师本人审计且人证合一;拟派人员必须为本造价咨询公司在岗注册人员;造价咨询公司应安排结算审计人员派驻现场并现场办公,对照竣工图纸现场核实工程量;评审工作完成后,造价咨询公司应至少组织一次汇报会,向我单位详细汇报项目的结算审核情况。 三、服务条件 1、服务时限:5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时间从中介超市下发中选通知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服务费用:送审金额的千分之1.2与核减金额的百分之1.4之和计取,但是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499000元。 3、投入本项目评审人员条件:执业人员资质要求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包含土建、安装、水利等专业)。 4、请中选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2); (3)工程造价咨询专职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及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响应现场服务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承诺函(附件3); (5)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审计(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无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4); (6)遵守注册单位所在地的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章制度及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附件5); 5、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2小时)内由负责本项目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携相关证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评审实施方案及参审人员信息及附件1-5纸质文件到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二楼办公室签订评审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6、各中介机构自行了解项目所在地及相关情况,如不能按业主要求到其所在地开展服务的,请不要参与报名,一经中选,如不能履约,将按一般失信人进行处理。 7、未尽事宜按合同条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成果文件,经广昌县财政局评审、广昌县审计局审计,出现以下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审定其综合误差率超过5%,我单位有权不予支付该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或收缴该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并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同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现上述情形一年内累计超过3次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3年内,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不得向其委托相关中介服务。 (二)审定其综合误差率超过10%,我单位有权不予支付该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或收缴该次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同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现上述情形一年内累计超过2次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3年内,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不得向其委托相关中介服务。 我单位将在造价咨询委托合同中明确以上内容。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抽取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审华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西昌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金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江西赣东晟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江西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规避原因:

参与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编制等工作。


直购企业: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8-03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解放南路38号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3-08-04 09:00:00


咨询电话:

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登录后查看)


备注:




附件下载:


广昌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公开选取工程结算审核中介机构公告 2023年7月31日.doc
关于印发《广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0)47号).doc
广发改(2018)18号(初步设计的批复).pdf


广昌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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