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西滨河路中段道路改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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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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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交易编号:LNJJKF-2023-07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西滨河路中段道路改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西滨河路中段道路改建项目已由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陇建发〔2016〕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资,项目筹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人行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管线综合及附属设施等;
2. 项目建设地点:工业园区内天河以西,北起纬四路,南至纬二十五路,沿天河堤路修建;
3. 招标编号:LNJJKF-2023-07
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范围内的工程监理
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7. 施工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8.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9. 质量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2.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合法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拟派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现场监理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 招标人通过陇南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发布招标公告。
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上午8:30至2023年08月03日下午17:30分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资质审核资料及竞价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五、网上报价要求
1.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应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 经业主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
3.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期结束前送至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陇南市徽县伏家镇竹林村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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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西滨河路中段道路改建项目监理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8-0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03 17:30:00 |
采购单位 | 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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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西滨河路中段道路改建项目监理 | LNJJKF-2023-07 | 服务-监理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元) |
公告内容
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西滨河路中段道路改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西滨河路中段道路改建项目已由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陇建发〔2016〕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资,项目筹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人行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管线综合及附属设施等;
2. 项目建设地点:工业园区内天河以西,北起纬四路,南至纬二十五路,沿天河堤路修建;
3. 招标编号:LNJJKF-2023-07
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范围内的工程监理
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7. 施工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8.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9. 质量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2.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合法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拟派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现场监理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 招标人通过陇南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发布招标公告。
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1日上午8:30至2023年08月03日下午17:30分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资质审核资料及竞价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五、网上报价要求
1.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应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 经业主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
3.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期结束前送至陇南市徽县工业集中区;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陇南市徽县伏家镇竹林村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