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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3-104 |
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鹿峰村文旅配套设施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7月2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偃师政采磋商(2023)0129号 | | 河南赛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国家863科技产业园青商大厦0621室 | 847,134.77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2023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鹿峰村文旅配套设施项目 |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符世璐 | 豫241141568176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曾晓强、刘素华、莫艺军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收费金额:10,16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联系方式:穆先生0379-6771659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首山路2号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