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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玛湖地区地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变更)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度玛湖地区地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JK55-FW025-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内容:根据新疆油田公司产能部署,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低效油田开发公司新建产能所属区块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竣工图(不含由制造单位编制的设备竣工图)及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专篇编制;配合环境评估、节能评价;配合HAZOP分析、SIL评估、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线路站场选址、选线、征地测量数据收集上报;设计变更、物资采购及验收方面的技术支持、设计回访和设计总结等。产能区块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井场、站场的油气集输储运、加工工艺设计、各类工艺管线路、各类装置设备、抽油机基础及安装、井口保温盒、电气工程、仪表自动化、采暖通风、给排水、建筑、道路、防腐与保温等配套工作量设计。项目估算金额:2887万元(不含税)
2.2服务地点: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及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低效油田开发公司产能建设生产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预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它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以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设计文件的交付进度须符合《新疆油田公司地面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特殊情况应书面报招标单位批准。
2.4价格(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1)有概算的建设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均在批复概算基础上下浮20%。
(2)无概算的建设项目,勘察费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下浮30%;设计费在《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中油计划〔2022〕22号)中《设计收费费率表》(附表六)基础上下浮20%,调整系数执行文件相关规定;其它项目在中油计划〔2022〕22号价格标准基础上下浮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划分标段的项目可投不同标段)。3.2投标人须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工程设计类);3.3同时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3.6设备要求:具有适应设计项目所在区域具备越野性能的供野外踏勘车辆。3.7软件要求:必须具有HYSYS、PDMS、Pipephase或具备同水平设计功能的软件。3.8业绩要求:工程设计业绩时间要求3.8.1.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独立完成或主导完成同类项目业绩。3.8.1.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按照《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三维协同设计及审查规定》或相关要求,能针对大中型站场新改扩建项目、小型站场中的橇装单体、一体化集成装置等开展三维协同设计。3.8.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工程设计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1)设计合同扫描件;(2)用户单位出具设计质量评价证明;(3)能够提供相关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
3.9.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
3.9.4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0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31日。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邮箱,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正确的邮箱及手机号码(咨询电话:09906265232、09906265231)。
4.3招标文件购买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进行项目报名;
②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见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
④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使用电子钱包内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0万元,保证金应在工作时间(北京时间8:30至17:00)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进行转账。(操作流程见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5.4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电子投标受网络环境、响应速度、UKEY身份认证失败、工作日平台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等因素影响,尽早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及地址: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开标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7.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项目负责人:
张恒;联系方式:13094055518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低效油田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
李增祥;联系方式:18709900757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邮编:834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599244139@qq.com(座机联系不上请直接发邮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9906265233。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18201091419。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失信投标人处理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失信投标人处理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0885167、13810277141或18201091419。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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