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农场污水处理厂附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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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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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海兴农场污水处理厂附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农场污水处理厂附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国营海兴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国营海兴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兴农场污水处理厂附加工程,主要包括在线检测间、接触消毒池及一段污水管网,主要作用为海兴农场污水厂的出水监测及污水的收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附件一、附件二)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2)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以上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如在“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7 09:00至2023-08-02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农场污水处理厂附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国营海兴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国营海兴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兴农场污水处理厂附加工程,主要包括在线检测间、接触消毒池及一段污水管网,主要作用为海兴农场污水厂的出水监测及污水的收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附件一、附件二)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2)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以上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如在“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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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7 09:00至2023-08-02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国营海兴农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兴县汤孔线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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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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