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大数据中心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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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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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HNCG2023063
二、项目名称:海宁市大数据中心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凯茜,徐景辉,曹倍瑜,李凡云,孙肇珩(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大数据中心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5157311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HNCG2023063海宁市大数据中心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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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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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海宁市大数据中心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浙江海数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路150号5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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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海宁市大数据中心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 2023-2024年中国海宁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凯茜,徐景辉,曹倍瑜,李凡云,孙肇珩(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海数科技有限公司 | 55.8 | 63.0 | 57.0 | 53.3 | 58.7 | 57.56 | 11.32 | 68.88 |
1 | 浙江地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37.3 | 29.5 | 42.9 | 42.1 | 41.6 | 38.68 | 30.0 | 68.68 |
1 | 嘉兴常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1.5 | 21.0 | 33.0 | 30.3 | 30.5 | 27.26 | 11.23 | 38.49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大数据中心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5157311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平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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