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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度)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度)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FFJSZ2023070002
工程名称 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度)
招标人名称 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枣林湾、大仪镇、陈集镇、刘集镇、月塘镇、马集镇、青山镇、新集镇、新城镇
工程规模 2023 年度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涉及 9 个乡镇(区)(新集镇、新城镇、马集镇、刘集镇、陈集镇、大仪镇、月塘镇、青山镇、枣林湾旅游度假区),共17 个行政村。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FFJSZ2023070002001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度)EPC总承包项目 公开招标
3200 2023-09-2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3/7/26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0801040006733
计划开工时间 2023/9/20 计划竣工时间 2023/11/18
公告开始时间 2023/7/26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3/7/31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度)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以仪审备[2023]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度)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仪征市新集镇、新城镇、马集镇、刘集镇、陈集镇、大仪镇、月塘镇、青山镇、枣林湾旅游度假区。
    2.1.2 工程规模:2023 年度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涉及 9 个乡镇(区)(新集镇、新城镇、马集镇、刘集镇、陈集镇、大仪镇、月塘镇、青山镇、枣林湾旅游度假区),共17 个行政村。
    2.1.3 合同估算价:32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8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仪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年度)EPC总承包,在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方案设计、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道路破除和恢复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二)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四)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五)工程实施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六)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七)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任意一种: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5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排水管道工程)。对于设计业绩、监理业绩,17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7月31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洁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星耀天地2号楼22层
邮编:
邮编:2250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陈竞春、刘香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0514-8759114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57461311@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4、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

2023年07月26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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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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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星耀天地2号楼22层 联系人
陈竞春、刘香
传真 0514-87591145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编 225002 E-mail 857461311@qq.com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附件1:评标方案.doc 64512
2
附件2:定标方案.doc 34304
3
资审文件正文.pdf 488208
4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 4796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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