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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承接主体13208e2b-4e36-42e1-9938-cfdac590403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13208e2b-4e36-42e1-9938-cfdac590403c
建设规模: 项目的投资、筹资、建设、运营维护、后期管护等工作13208e2b-4e36-42e1-9938-cfdac590403c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25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5-8121325
备注: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年07月2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7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须在2023年08月14日15时00分前完成网上上传。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见,若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00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投标人需提前30分钟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待解锁。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建设单位: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瑞宇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18725289706
标段编号: GC530500202300291001001
标段名称: 施甸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承接主体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3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14 15:00
开标地点: 保山5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329.7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的投资、筹资、建设、运营维护、后期管护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施甸县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3、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是2023年成立的投标申请人,只需提供验资报告即可,若是在要求年份内成立的投标单位,要求提供你单位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8-14 15:00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7-24 15:51:46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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