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基层医疗服务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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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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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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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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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寿县基层医疗服务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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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870001934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基层医疗服务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870001934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灵寿县基层医疗服务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基层医疗服务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招标人为灵寿县卫生健康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基层医疗服务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供货期:三个月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最高限价:3000万元(各标段限价见招标文件)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共分为1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各标段设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制造商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3.1.2信誉要求:3.3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3 09:00至2022-09-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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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河北奇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灵寿县基层医疗服务提升项目(医疗设备购置)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年9月27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7月26日 2、原公告内容:因政策调整,本项目暂停实施。后续情况另行公告,请潜在投标人悉知。 现更正为:因政策调整,本项目终止实施,请潜在投标人悉知。 河北奇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