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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10#堆场工程道路堆场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3200000051026851001001
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10#堆场工程道路堆场施工 
(XSG-DD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10#堆场工程道路堆场施工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10#堆场工程,西侧为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主出入卡口,北侧为旗台液体散货罐区,南侧为桥头堡大道,均已建设完成,根据货物贸易集散需求,需布置铁矿石堆场、污水收集系统及防尘设施,南北向最长约为234m,东西向最长约为452m,总面积约8.70万m2,共设置4个散货堆场,堆场总面积约为6.01万m2 ,场区拟建10#堆场区域四围设置高为9m的防风网,总长度约为1220m;场区最低标高为8.30m,东西向中间设有主通道,西侧主通道15m宽,东侧主通道9m宽,道路中线标高为9.20m,场区四周设有7m宽环形道路,西侧及北侧设置两个出入口,西侧出入口为主出入口,宽度9m,方便与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现有堆场进行货物转运,北侧出入口通过旗台路也可与外界连通,宽度7m。场区道路总面积约为1.54万m2;主通道西段设置有洗车平台,占地面积约为441.76m2,主道路两边设置有两台100t地磅,场区西北角设有雨水集水池,占地面积为250m2,场区东北角设有喷淋一体化供水箱,占地面积为67.5m2。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10#堆场工程道路堆场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道路、堆场施工:共4个散货堆场,总面积约为6.01万m2,堆场主要结构采用15cm C30混凝土独立块、3cm砂垫层、40cm水泥稳定碎石垫层;
(2)门卫、1#磅房及地磅、2#磅房及地磅、洗车平台、集水池、喷淋一体化供水箱等建、构筑物施工;
(3)电气、控制(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道路和堆场照明控制系统、堆场喷淋控制系统)、给排水、通信、绿化等配套施工
以上内容的施工,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8个月,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企业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道路堆场施工业绩一项;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资格:为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道路堆场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5)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2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资委直接管理国家级集团公司不视为母公司。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人近三年因骗取中标、因生产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处在被禁止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揽项目或禁止投标期限内的;
?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连云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立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堂梨路2号在海一方商务大厦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7762049146
电子邮箱: 1103073165@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103073165。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5 按照“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将通过招标代理工作 QQ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2023年7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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