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4×330MW、2×1000MW脱硫脱硝-2021年石膏销售标段II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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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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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4×330MW、2×1000MW脱硫脱硝2021年石膏销售(标段Ⅱ)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4×330MW、2×1000MW脱硫脱硝2021年石膏销售(标段I、标段Ⅱ)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4×330MW、2×1000MW脱硫脱硝2021年石膏销售(、标段Ⅱ)
二、公示时间:2021-08-30~2021-09-01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六、 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7692
接收邮箱:12103693@chnenergy.com.cn
七、 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 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 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1-08-30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4×330MW、2×1000MW脱硫脱硝2021年石膏销售(标段Ⅱ)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4×330MW、2×1000MW脱硫脱硝2021年石膏销售(标段I、标段Ⅱ)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4×330MW、2×1000MW脱硫脱硝2021年石膏销售(、标段Ⅱ)
二、公示时间:2021-08-30~2021-09-01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序号 | 标的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1 | 国能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汉川)有限公司4×330MW、2×1000MW脱硫脱硝-2021年石膏销售标段II | 湖北三众和石膏科技有限公司 | 泰尔美建材汉川有限公司 |
六、 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7657692
接收邮箱:12103693@chnenergy.com.cn
七、 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 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 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