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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GJHY2023-NC009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万元, 招标
人为张家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的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
第四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
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
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
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
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8 08:30到2023-08-04 17:0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9 14: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09 14: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东苑路288号城市展览馆3楼会议室
七、其他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
需的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JHY2023-NC009号
预算金额:19万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的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第四
章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
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
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
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
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项目信息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8日起至2023年08月04日每日8:30-11:00,13:00-17:00公休日、节假日
除外。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现场获取填报的登记表后领
取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并领取招标
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采购文件时以现金或汇款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
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获取
采购文件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答疑时间:2023年08月07日9:00-11:00时整。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公告的方式
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08月09日13:30-14:00时整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4:00时整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东苑路288号城市展览馆3楼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东苑路288号城市展览馆3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567号金茂大厦2305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3915715226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磋商文件
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指导中心
地 址: 张家港市东苑路288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567号金茂大厦2305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3831674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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