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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嘉荫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嘉荫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伊农局函【2023】8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831万元,省级财政配套52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荫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荫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嘉荫县青山乡上马村;
2.3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2×10m农道桥1座,3×10m农道桥1座,2×8m农道桥1座,2×1m方涵1座,φ80cm圆涵2座,砂石机耕路7.34km,沟道治理98m;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总工期312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二标段招标控制价:4,595,560.97 元;
2.7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除项目经理之外,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水利专业岗位证书)、质量管理员1人(具备水利专业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8-6113890
招标人:嘉荫县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  欢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23年07月28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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