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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关于零碳村镇项目宣传品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将制作一批零碳村镇项目宣传品,邀请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此次采购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订制大檐防晒渔夫帽,印制零碳村镇建设相关宣传内容
数量:800个
尺寸及要求:帽围55—58cm,舒适锦纶材质,男女通用款式,可收纳大檐防晒渔夫帽;UPF50+,带防风绳
颜色:印制三色LOGO,8字左右宣传标语
二、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应包含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营业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承担类似项目不低于3—5项。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材料。供应商报价需提供商品供货清单,包括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同时提供样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二)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四、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免费设计订制宣传品效果图。
(二)宣传品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地点为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报价含运费。
(三)本采购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8月4日,报价文件请自行密封好,于2023年8月4日16:00前报送至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56号1506室。
(四)联系人:李彦萱,0871-65032950。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服务和价格等要求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采购单位将在2天内与确定的物资采购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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