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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关于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SZTMD2023-WZ-G-005)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ZTMD2023-WZ-G-005
1.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1.3本次采购项目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食堂食材
第二标段:副食品
1.4招标方式:公开
1.5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叁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其中第一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贰万元整(¥3220000.00);第二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壹万元整(¥1610000.00))
二、采购需求:
2.1第一标段:
主要原材料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6.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
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学校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学校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为冷链箱式货车且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2.2第二标段:
1.食品添加剂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2.大米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等国家标准GB1355-1986;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GB1535-2003;
3.饼干的卫生标准:符合GB7100-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于以谷类粉、油脂、食糖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调粉、成型、烘烤等工艺制成的饼干类食品。
非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不经过任何处理的饼干类食品。
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在饼干之间(或表面)添加油脂、食糖或果酱等夹心料后不再经过加热的饼干类食品。
4.糕点、面包卫生标准:符合GB7099-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油脂、食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配制医学`教育网整理、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各种糕点及面包类食品。
热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加热熟制作为最终工艺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冷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在加热熟制后再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等辅料而不再经过加热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5.膨化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7401-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膨化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食品: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入常压状态,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降而瞬间蒸发,导致物料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
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食用油脂煎炸或用经过调味的植物油喷洒、浸渍、干燥等方式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非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膨化器加温(调整水分)、挤压、焙烤、调味(或不调味)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6.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6565-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面粉、米粉、豆类、薯类、蔬菜、水果、果仁为主要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油炸制成的各种定型包装的小食品。
7.月饼馅料:符合SB10350-2002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加工的月饼馅料。
8.水果质量要求:所有水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法》等。纯天然无公害,个头匀称、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必须符合农副产品安全质量要求,无菜虫,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
9.调味品:(酱油、醋、盐、糖等)类,复合调味料必须符合GB 31644-2018标准,酱油必须符合GB 2717-2018标准,鸡精调味料必须符合SB/T 10371-2003标准,味精必须符合GB 2720-2015标准,食用盐必须符合GB 2721-2015标准,调味品定型包装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9.1调味品拟定单价表:详见招标书内的采购需求
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1.豆制品、调味品、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2.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3.学校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学校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配送品牌要求:详见招标书内的采购需求
配送频率要求:
1.每天送货一次,应急配送的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完成或提出解决方案。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配送车辆符合国家食品运输相关规定。
2.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响应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五、投标文件提交
(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二)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8月18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逾期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响应文件,装袋里密封盖章,并在密封袋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响应单位全称,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所有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评标场地。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4公开开标大厅(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文溪路8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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