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金沟屯镇丁营村、下瓦房村道路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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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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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滦平县金沟屯镇丁营村、下瓦房村道路提升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滦平县金沟屯镇丁营村、下瓦房村道路提升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平县金沟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滦平县金沟屯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预算金额:59.932239万元
招标工程内容:丁营村苏家坟自然村铺设柏油路1521.82平方米,安装路灯30盏,修复瓦房村路肩1258.93平方米,修建机井2眼(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滦平县金沟屯镇丁营村、下瓦房村
2.2招标范围:丁营村苏家坟自然村铺设柏油路1521.82平方米,安装路灯30盏,修复瓦房村路肩1258.93平方米,修建机井2眼(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8至2023-08-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滦平县丽景佳园C座商务楼四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08 14:30 ,地点为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滦平县金沟屯镇丁营村、下瓦房村道路提升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平县金沟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滦平县金沟屯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预算金额:59.932239万元
招标工程内容:丁营村苏家坟自然村铺设柏油路1521.82平方米,安装路灯30盏,修复瓦房村路肩1258.93平方米,修建机井2眼(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滦平县金沟屯镇丁营村、下瓦房村
2.2招标范围:丁营村苏家坟自然村铺设柏油路1521.82平方米,安装路灯30盏,修复瓦房村路肩1258.93平方米,修建机井2眼(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8至2023-08-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滦平县丽景佳园C座商务楼四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08 14:30 ,地点为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滦平县金沟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滦平县金沟屯镇 | 地址: | 滦平县滦平镇丽景佳园小区C座四层401室 |
邮编: | 068250 | 邮编: | 068250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 | 传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inzhengz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535210122000008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