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人民中路11-2号一楼4间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第三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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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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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海安市人民中路11-2号一楼4间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第三次)交易公告
海安市人民中路11-2号一楼4间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第三次)招租公告
第一部分 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 招租方及拍卖机构信息
第三部分 拍卖信息与条件设置
第四部分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附件: 意向申请书.doc 拍卖规则.pdf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承租承诺函.doc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海安市人民中路11-2号一楼4间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第三次)招租公告
第一部分 基本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 |||
标的编号 | C320621230023001 | 出租标的地址 | 海安市人民中路11-2号一楼4间房屋 |
起始价 | 360000元/年 | 出租标的面积约 | 159.57㎡ |
租赁期限 | 3年 | 免租期限 | 无 |
出租用途 | 不得用于餐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经营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缴纳,先缴后用 |
权证信息名称 | 无 | 权证编号 | 无 |
权证所示建筑面积 | 无 | 权证所示的规划用途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 租赁状态 | ||
定价依据 | 海安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拍租(卖)审批表 | ||
拍卖佣金比例 | 详见拍卖规则 |
第二部分 招租方及拍卖机构信息
招租方名称 | 海安市商务局 |
招租方联系人 | 颜先生 |
联系电话 | 0513-88169008 |
招租行为批转单位 | 海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 |
拍卖机构名称 | 南通紫琅拍卖有限公司 |
拍卖机构联系人 | 钟女士 |
联系电话 | 15251305677 |
第三部分 拍卖信息与条件设置
拍卖相关信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9日9时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0日16时 |
报名地点 | 海安市中坝南路49号五楼 | ||
拍卖时间 | 2023年2月21日14时30分 | 拍卖地点 |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
保证金相关 | |||
保证金交纳账户 | 系统随机生成 | 保证金账户名称 |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 建设银行海安支行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转帐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9日9时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0日16时 |
保证金事项说明 |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承租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 进账单上备注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汇款。 2.保证金的退还: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保证金待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按合同约 定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 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 ||
条件设置 | |||
标的展示 | 1.展示时间:2023年2月9日9时至2023年2月20日16时 2.展示地点:海安市人民中路11-2号一楼4间房屋 | ||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受让人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材料 | 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承租承诺函、意向受让申请书;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承租承诺函、意向受让申请书 等相关证明资料。 | ||
报名登记办法 |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个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于2023年2月20日16时前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站获取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意向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保 证金在2023年2月20日16时前到指定账户。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2月21日14时至14时30分凭上述相关 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或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到拍卖会现 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租赁拍卖会。 | ||
拍卖规则 | 详见附件 | ||
特别声明 | 1.出租标的涉及的水、电以交接时实际读数为准;交接前如有欠缴水、电等费用,由委托人协调 处理;水、电如需过户(变更)、重新开户或增容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所涉全 部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时足额缴纳承租标的的水、电费(含损耗)以及其他应承担的各项 税金、费用。 2.竞买人须对所提交材料及承诺性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委托人、拍卖人均无义务向第三 方寻求查证。竞买人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成交与否,参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经委托人确认的出租房屋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但须按拍卖公告规定的要求办 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优先权。 4.进场时,竞买人凭竞买申请表换取叫价号牌,竞买人以叫价号牌作为代表在拍卖会场内进行竞 拍活动,所有以该号牌产生的活动与行为均作为竞买人的认可行为,其产生的民事与法律后果由该号 牌对应的竞买人承担,请务必妥善保管和使用号牌。 |
第四部分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人 | 产权交易科 |
联系方式 | 0513-81819589 |
附件: 意向申请书.doc 拍卖规则.pdf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承租承诺函.doc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