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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桥梁安全评估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 项目概况
       按照交通部的《关于对公路桥梁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评估的补充通知》(交公便字 [2018]34号)和省高管局《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降风险、保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高管安委[2018]3号)要求,拟对照规范排查桥梁防护设施、长陡下坡、收费站、高边坡和事故多发路段等5个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处治设计及建议。本次安全评估范围为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全线和夷陵长江大桥全线。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是沪渝国道主干线在宜昌境内跨越长江的一座特大型公路悬索桥,主桥桥长1188米,接线桥5座,工程于2001年建成通车,至今已投入运营19年。
       夷陵长江大桥为主桥桥长936米的三塔单索面斜拉桥,钢绞线斜拉索,南北引桥均为钢筋混凝土梁桥,南引桥及互通立交总长701米,北引桥及互通立交总长1244米。工程于2001年建成通车,至今已投入运营19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10年来承担过完成过高速公路和特大桥梁设计业绩(悬索桥主跨跨径600米及以上,斜拉桥主跨径300米及以上)。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和夷陵长江大桥的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能参与报价。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路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高速公路或特大桥梁设计工作(悬索桥主跨跨径600米及以上,斜拉桥主跨径300米及以上)。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控制价上限为30万元,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报价书将被拒绝。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全过程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
       1、按照《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交办公路[2015]26号)、《公路桥梁护栏评估与改造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2月)、《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提升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等规定对宜昌大桥及接线公路的桥梁防护设施、长陡下坡、收费站、高边坡和事故多发路段等5个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完成宜昌大桥及接线公路的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整改设计和其他隐患整改建议方案。
       2、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和规定及其它相关规范规定等对夷陵大桥的桥梁防护设施、高边坡和事故多发路段等3个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完成夷陵大桥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整改设计和其他隐患整改建议方案。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报价文件封装在信封内,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该报价文件按废弃处理。
       2、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五、报价书内容
       报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技术方案书,技术建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对评估项目的理解和处治设计及建议思路;
       b、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c、人员及进度安排;
       d、评估及后续服务承诺;
       e、其他建议。
       3、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及设计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若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若有)等,以上内容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4、近10年来承担过的高速公路和特大桥梁设计业绩(悬索桥主跨跨径600米及以上,斜拉桥主跨径300米及以上),近10年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安全评估业绩(若有),以上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以设计合同为准,没有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5、2016年度、2017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AA(若有),以上内容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的高速公路或特大桥梁设计业绩(悬索桥主跨跨径600米及以上,斜拉桥主跨径300米及以上),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六、比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选法确定中选单位。其中报价分20分,检测方案50分,企业业绩及信誉30分。
       七、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8日11时,报价人应在4月8日11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至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纪检监察部(306室,联系电话:0717-607565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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