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经济开发区永利社区·新康园居民小区片区改造项目施工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利津经济开发区永利社区·新康园居民小区片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370522201811250101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11/26 | 公告号: | 利建招公字[2018] 43号 |
项目名称: | 利津经济开发区永利社区·新康园居民小区片区改造项目施工 | ||
工程地点: | 利津县津六路以东、滨港路以南、兴业路以西,利三路以北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工程总承包-施工 | 计划工期: | 550日历天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6062万元 | 工程造价: | 16062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57173.46平方米,建筑面积72165.53平方米,共建设14栋楼,9栋5F,5栋8F。 |
计划文号: | 利发改【2018】20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46-8012018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370522201811250101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利津经济开发区永利社区·新康园居民小区片区改造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利津县津六路以东、滨港路以南、兴业路以西,利三路以北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7173.46平方米,建筑面积72165.53平方米,共建设14栋楼,9栋5F,5栋8F。住宅总户数共474户,规划居住人数1896人,停车位477个(其中,室内停车位237个,地面停车位240),同时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3633.8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容积率1.29,建筑密度17.3%,绿化率35.03%。 2、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 一标段为:1#、2#、3#、5#、6#、7#楼、综合服务中心楼,建筑面积共32512.84平方米,计划投资约7337万元; 二标段为:8#、9#、10#、11#、12#、13#、15#、16#楼,建筑面积共39652.69平方米,计划投资约8725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 | |||||||||||||
| |||||||||||||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参与投标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投标人必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 、网上报名时间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http://dyjs.dongying.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持网上报名凭证,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金石国际大厦409室)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标识):(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原件(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打印页:(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9)2018年1月份(含)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能体现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10)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1、投标人现场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外,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利津县外企业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时,须携带前来盖章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5、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 |||||||||||||
七 、监督机构 | |||||||||||||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546-5621236 | |||||||||||||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8时30分 - 2018年11月30日17时30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