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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桥东镇洪洲村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桥东镇洪洲村路灯工程已由/ 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桥东镇洪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诏安县桥东镇洪州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桥东镇洪州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349404.02元(含暂列金600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1220463.62 元(含暂列金6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诏安县桥东镇洪洲村路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1月26日至 2020 年 11月 30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县康华路6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2月8日15:00 时前(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开标现场递交,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年12月8日15: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zhao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桥东镇洪州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桥东镇洪州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康华路69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14316451@qq.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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