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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东村青龙楼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乾东村青龙楼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东村青龙楼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秀篆镇乾东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来源为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招标人为诏安县秀篆镇乾东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诏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乾东村青龙楼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预算审核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4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乾东村青龙楼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4元,发包价为466620.70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 根据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闽建办建[2016]39号、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3.7.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0 月 23 日至2020年 10 月 27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10栋109室)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 11 月 5 日 15: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
注: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完施工合同后5天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11 月 5 日15: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地点: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诏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秀篆镇乾东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秀篆镇乾东村村民委员会
邮编:/电子邮箱:/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10栋109室,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szjx2166210@126.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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