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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2023年食堂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2023年食堂原材料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可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24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SJYEY-20230701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2023年食堂原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次采购确定7名中标人,并承担供货配送服务,如存在配送换货不及时、配送态度不积极等行为,将影响该供应商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同时影响下年度投标,请供应商悉知。


以每日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上的“均价”为“基准价。”


在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没有同类零售参考均价的货品(豆制品、调味品及干货、鱼虾、熟牛肉、冷冻制品等),采购人原则上每两周通过在周边菜场或大型超市调研后以同类商品零售价的均价作为定价的参考价。供货商不得擅自更改供货价格和让利幅度,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学校与中标人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上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


各投标单位报价为:按“让利幅度”进行报价,结算价格按送货当日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1-让利幅度)*100% 进行计算。


(本文件规定最低让利幅度的材料品种,参与竞报的让利幅度不得低于本次招标规定的让利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2023年9月至 2024 年6月(一学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按实际配送量结算模式,即配送多少,结算多少(按实结算)。


交货地点:货品要求每天上午7:00前送达,送货地点为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食堂。


采购需求:


为充分保障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师生就餐问题,保证食品绿色无污染,食用安全等,现面向社会选择优秀的供应商承担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七个包:


包别


采购分类


备注


包一


生鲜猪牛羊肉类


(让利幅度不小于10%)


本项目一共有七个包,每个包产生一个中标人,投标人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但最多兼中二个包(多包兼投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理想中标顺序,未标注的则无条件服从评标定标顺序),如同一供应商已中前2个包的,则第3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并以此类推。


请各投标人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包号以便区分,递交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顺序按照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包七的顺序。





包二


生鲜家禽水产、鸡蛋类


(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包三


蔬菜类(含鸡蛋、豆制品)(让利幅度不小于20%)


包四


冷冻制品类


(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包五


粮油类


(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包六


水果类


(让利幅度不小于20%)


包七


干货和调味品类


(让利幅度不小于10%)


(1) 生鲜类价格依据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


(2) 蔬菜类价格依据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


(3) 冻货品类价格依据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


(4) 粮油类价格依据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


(5) 水果类价格依据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


(6) 干货和调味品类价格依据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网站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


(7)在扬州市发改委公布的价格监测中有同类零售参考均价的货品(如粮、油、猪肉、蔬菜、鸡蛋、水果等),采购人每周采集一次价格监测中价格,如果价格监测中同类货品价格上涨,中标人供货的价格按相应比例上调;如果该网站同类货品价格下降,相关货品的价格则按相应比例下调。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供货价格和让利幅度,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供货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配备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近3年内未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中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3.现场考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统一现场考察仓储配送和加工制作能力并负责打分,具体时间在开标前统一安排并通知各投标人(具体考察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学校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7月28日 至 2023年8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方式: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购买。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24日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2楼)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 8 月24日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24日10: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24日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无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平台”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4、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工作人员联系。


6、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0、本项目自行勘察现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33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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