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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丰镇城市化建设一期工程材料检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1220607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丰镇城市化建设一期工程 已由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安丰镇城市化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2]17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兴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丰镇城市化建设一期工程材料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至易童大道、南至村民住宅区、西至通村道路、北至生产河  
     2.2 建设规模:1、安丰镇体育活动中心及配套工程,新建体育场馆12000平方米,场馆两层,局部四层,场馆一楼为舞蹈房、乒乓球馆,二楼为篮球馆,市民公园健身广场改造3300平方米;2、安丰镇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新建图书馆4500平方米,分四层,设有报告厅、会议中心、阅览室、计算机房等,程关中路文化街区改造、配套道路提档升级,沿河步道建设等;3、易童安置区及配套游园建设工程,建设安置房约33000平方米,建设地下车库、六栋小高层建筑及配套用房,在安置区北侧建设8500平方米配套游园。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安丰镇城市化建设一期工程材料检测
检测招标 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的材料试验检测等服务。
350.00
480天

     2.4 付款方式: 所有土建主体施工完成以及相关检测报告出具后,付已完成检测工程量40%,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所有已完成检测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结清余款(扣除违约金)。每次支付款项时,须提供已完成检测的委托单及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的装订本,同时列出检测项目的费用清单及阶段合价作为付款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工程(须包含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市政工程、钢结构等专项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资质;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建设类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2年7月- 2022年9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其他要求:
3.8.1 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2 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3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0523-86898618。
3.8.4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051890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0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兴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文件正文PDF附件:
1安丰材料检测招标文件10.9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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