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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华夏路3号办公大楼消防系统更换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华夏路3号办公大楼消防系统更换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2023GZZC006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华夏路3号办公大楼消防系统更换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9.707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9.707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消防系统于2006年开始投入使用,迄今已超过17年,根据设备设计寿命与行业规范要求,结合采购人的消防系统使用现状,需对消防系统进行更换改造。改造内容为按工程量清单和采购人要求完成大楼消防系统改造工作。工程承包范围为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和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外运等。
合同履行期限:开工日期按开工令签发时间起计,整个工程应于1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社保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格式)。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会议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会议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3.获取文件方式:
1)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https:// www.zlsungin.cn/中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把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LSJ_apply@163.com)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3)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黄阁支行
账号:656175339997(购买磋商文件账号)
汇款时,请备注公司名称以及项目简称。
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冯先生)、020-38006630(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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