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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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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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内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内环境提升工程,已由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诏安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90938.08元,发包价为171860.5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内环境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可承担单价合同额 ≤500万元的项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 中级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本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取招标文件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到场签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12月 9 日8 时30分至 2019年 12 月 13 日17 时30分自行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10栋109-110室店面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 12 月 24 日 15:3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仟元整(¥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2 月 24 日 15:30 时前,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秀篆镇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10栋109-110室店面 ,邮编: 363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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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内环境提升工程,已由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诏安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90938.08元,发包价为171860.5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内环境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可承担单价合同额 ≤500万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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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 中级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本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取招标文件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到场签到。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12月 9 日8 时30分至 2019年 12 月 13 日17 时30分自行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10栋109-110室店面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 12 月 24 日 15:3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仟元整(¥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金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2 月 24 日 15:30 时前, 提交地点为: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秀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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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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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10栋109-110室店面 ,邮编: 3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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