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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村下城公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邀请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榕城村下城公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邀请比选公告
致: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八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铖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鑫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振达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榕城村下城公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诏安县太平镇榕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邀请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太平镇榕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295898元,发包价266308.2元;
2.3、比选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比选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比选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参选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比选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参选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按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
3.7本比选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比选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5月24日到2019年5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相关资料,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比选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选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选办法:随机抽取中选人(K=10%)
6、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6.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6月6日10时30分前;
6.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6.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备注:比选人应将比选保证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写上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比选保证金字样。比选保证金与比选文件同时递交给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7、比选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6日10时30分。
7.2.比选地点: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比选文件地点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an.gov.cn/)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1、 比选人:诏安县太平镇榕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比选代理: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815067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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