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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岭南路2号祥和家园二单元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A-ZB-2023001
项目名称: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80,82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19,7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9,79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1标段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增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19,790.00 919,79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合同包2(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61,03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1,03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工程 2标段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61,034.00 861,034.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合同包2(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镇安县2022年度柴坪、达仁、木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和猫儿沟农田排洪渠工程施工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岭南路2号祥和家园二单元4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岭南路2号祥和家园二单元4楼
开标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岭南路2号祥和家园二单元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红公章至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岭南路2号祥和家园二单元4楼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换。
2.请各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后街8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岭南路2号祥和家园二单元4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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