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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污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污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污水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污水改造工程等,预算审核价为¥55095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污水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发包价为:¥498359元(含暂列金¥25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3.4依据诏政综[2017]160号文精神,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相应资格,且注册地在本县(诏安县)。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5日到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亨立大厦1#楼1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00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采用信封密封)。
6.4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00时;
7.2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项目报名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zhaoan.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太平镇新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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