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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HR-HWGK-202307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86 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 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7 日(北 京时间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 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 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
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 A 区 北门东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 A 区 北门东侧)
七、其他
(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HWGK-202307005
项目名称:盘锦综合行政执法局采集站及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最终以签订 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 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8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7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 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3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联 系 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 A 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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