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涌西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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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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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015415003
标段/包名称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子包3)
标段/包编号
M4400000707015415003001
公告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JG2022-14872-001、JG2022-14872-002、JG2022-14872-003]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从2022年9月7日18:00 至2022年9 月13日23:59止),具体内容如下: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子包1)
[JG2022-14872-001]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正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扬州新河水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12543540.00 | 12167055.00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详见附表一 | 详见附表一 | 详见附表一 |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子包2)[JG2022-14872-002]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清泉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卓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沃尔德斯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620165.18 | 6512688.00 | 6558000.40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详见附表二 | 详见附表二 | 详见附表二 |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子包3)[JG2022-14872-003]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融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6081838.00 | 6472943.00 | 6698000.00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内。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详见附表三 | 详见附表三 | 详见附表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广业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811680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9楼
招标人:广州南沙广业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7日
附表一: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表 | ||||
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 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正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扬州新河水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724790511K | 91440507MA4WMQ1F3G | 913210127737645205 |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相关证书编号 | / | / | / | |
评标情况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按国家法律经营。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投标人资质要求:子包1的投标人应是拟投主要设备(格栅除污机、滗水器)其中之一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下同)。制造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一项或多项足以证明为主要设备其中之一制造商资质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厂房、设备、专利等(可不限于以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附表二:
子包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表 | ||||
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 深圳市清泉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卓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沃尔德斯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3190662 | 91440101707684290C | 91110107099065217P |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指导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相关证书编号 | / | / | / | |
评标情况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按国家法律经营。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投标人资质要求:子包2的投标人应是拟投主要设备(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其中之一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下同)。制造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一项或多项足以证明为主要设备其中之一制造商资质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厂房、设备、专利等(可不限于以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附表三:
子包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表 | ||||
审查项目 投标人名称 |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融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5697943005 | 91110108MA003KWF4M | 91320282798349323T | |
供货期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收到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含数量)后交货、安装、调试。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内。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相关证书编号 | / | / | / | |
评标情况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按国家法律经营。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税务机关网页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投标人资质要求:子包3的投标人应是拟投主要设备(污泥脱水干化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下同)。制造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一项或多项足以证明为主要设备其中之一制造商资质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厂房、设备、专利等(可不限于以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投标文件已提供承诺 | |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投标文件已提供证明资料 |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