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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AK-2023-01
项目名称: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米面油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4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教育服务 米面油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430,000.00 4,4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2(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蔬菜调味品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8,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教育服务 蔬菜调味品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980,000.00 8,9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3(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肉蛋禽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7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教育服务 肉蛋禽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760,000.00 3,7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4(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果汁、牛奶、面包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4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教育服务 果汁、牛奶、面包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10,000.00 1,4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包5(汉滨区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运营企业供餐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7,4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4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教育服务 汉滨区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运营企业供餐服务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410,000.00 7,4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米面油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蔬菜调味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3(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肉蛋禽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4(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果汁、牛奶、面包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5(汉滨区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运营企业供餐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米面油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二包蔬菜除外);
(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蔬菜调味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二包蔬菜除外);
(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肉蛋禽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二包蔬菜除外);
(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2023年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及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项目(果汁、牛奶、面包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二包蔬菜除外);
(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汉滨区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运营企业供餐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2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 8 号)201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546425281@qq.com邮箱进行登记,投标登记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进行登记的,视为无效。(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7)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5号瑞吉大厦8层10801-811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2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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