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职业教育中心教育质量提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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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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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新乡县职业教育中心教育质量提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8-5 | |||||||||||||||
2、项目名称:新乡县职业教育中心教育质量提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129,304.00元 | |||||||||||||||
最高限价:2129303.5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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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建设规模:项目内容包括办公楼和学生宿舍楼的楼道粉刷、洗手间升级改造,以及学生淋浴房的改造和扩建等工作。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质保期内保修。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 1 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04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获取磋商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 2.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原件。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4. 投标人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二次或最终报价的,均要求于30分钟内在系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项目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 电话:0373-558909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县职业教育中心 | |||||||||||||||
地址:新乡市新乡县小冀镇冀中路42号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新乡县新豫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