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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观山学校配电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郴州市观山学校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郴州市观山学校配电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的委托,对郴州市观山学校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观山学校配电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3】092号
3.委托代理编号:TRZB-郴ZC23028
4.采购项目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 磋商保证金:30000.00元;
t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1.工程项目名称:郴州市观山学校配电工程
2.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为一期过渡部分及二期部分,二期部分包含外线部分、配电房内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4.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5.工期:15日历天。
6.缺陷责任期:2年。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符合最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8.保修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文件规定的保修期限及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 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5)拟任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8月4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获取时提供)原件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按公告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六、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公告期限
1.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在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 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服务费按 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 标准计算,最高限价计人民币 贰万肆仟壹佰元整(小写¥24100元)。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联系人姓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地  址:郴州市郴县路177号
(3)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邮  编:423000
(5)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号栋24楼2401房
(3)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9967508021   0735-2336639
(6)电子邮箱:244502842@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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